继续开发业已成功的IP,是获取注意力资源“多快好省”的路径。因为事先有了电视剧或电影版的成功,这就减少了大量的试错成本,也降低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其次,成功的影视IP自带品牌效应和受众基础,在推出全新的电影或电视剧版本时,它们不必像原创故事那样需要大量的宣发投放才能让观众形成对故事的基本认知。再则,原有作品的成功积攒了大量的忠实粉丝,他们都是新的电影版或电视剧版的潜在受众,转化率较高。而一旦剧影联动成功,还有助于进一步挖掘IP的价值,扩大IP的长尾效应,获得更稳定的市场回报。很好理解,在海外好莱坞的大IP市场当中,有一些片子或许它拍到六七部就可以了,但是你会看到《速度与激情》系列IP等拍到了十部,甚至是要拍到十二部,这个时候观众就会去思考这个故事真的有这么长的讲述空间吗?再往后创作下去会不会跟之前非常雷同?所以相比于一开始大家喜欢这些IP的时候,其一内容相对会呈现出一种疲态,其二此刻的创作者对于一开始创作的初心也慢慢开始变离了。我们也能感觉到资本逐利会带来的是创作者某一个程度上的迷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到最后的时候这个IP可能就会因为这样的贩卖情怀,反而让观众产生反骨的心态,就不去电影院观看了。